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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沙拉油流進餐桌:中聯苯駢芘事件,一次看懂+怎麼自保

致癌沙拉油流進餐桌:中聯苯駢芘事件,一次看懂+怎麼自保

一批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四倍,流進超商、賣場、餐廳,甚至學校午餐。等到事情被揭開,這批油大部分已經被吃掉了。這是中聯致癌沙拉油事件。這篇首次發布於 2026 年 7 月 15 日,最後更新於 8 月 8 日,我會繼續跟。內容以食藥署與地檢署公告為主,但官方公布的範圍在這一個月裡改了很多次,所以哪些數字被改過、什麼時候改的,我也一起寫進來。

一句話,這是什麼事

一家很多人沒聽過的油廠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經過三十批逐批檢驗,已經有七個批號確認不合格,最高檢出濃度是法定上限的四倍。問題油先送到福懋、福壽、泰山這幾家大油廠,再分裝、加工,流進超商、賣場、餐廳、夜市,還有學校營養午餐。

8.1苯駢芘最高檢出濃度,法定上限只有 2(μg/kg)
7確認不合格的油品批號,一開始只揭露 2 批
30中聯 4 到 6 月實際生產的批數,其中 1 批是官方後來才發現沒被申報
1380曾使用相關油品的學校數(教育部清查全台 22 縣市)
440預防性下架產品項數最高峰,這個數字從 232 一路加上來
1.68 億中聯已知罰鍰(元),另有一筆 300 萬追罰是否計入,官方與公司說法不一致
46台糖確認超標到主管機關知情,中間隔的天數,這件事到八月初法院審理才被揭露

苯駢芘是什麼,要多擔心

苯駢芘讀作「ㄅㄣˇ ㄆㄧㄢˊ ㄆㄧˊ」,是高溫加工或燃燒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物質,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一級致癌物,代表證據已經明確,長期吃會提高罹癌風險。這批油最高驗出 8.1,是法定上限 2.0 的四倍。

同一批油,兩種結果
源頭自驗四月二十二日中聯自己送驗,結果是合格的 1.6,照常出貨
下游驗出六月四日下游油廠複驗,數值飆到 8.0,確認超標

不過也不用過度恐慌,它沒有急性毒性,不是吃一次就中毒,風險來自長期反覆累積,而且燒烤、煙燻、油炸到焦黑的食物也常見。短期少量吃到代謝很快,維持均衡飲食、多喝水多蔬果就好。

一條線,看懂整件事

從驗出到通報,中間隔了一個半月,之後又追了一個月
4/4中聯生產這批大豆沙拉油
4/8 至 4/10分批出貨給福懋約 588 公噸、福壽約 421 公噸、泰山約 291 公噸,合計約 1300 公噸
4/22中聯自送 SGS 檢驗,大豆沙拉油驗出 1.6,合格,照常出貨
5/11台糖對中聯 311 油槽的粗油採樣送驗,此事到八月初法院審理才被揭露
5/15台糖取得報告,苯駢芘超標七倍,拒收該批改購 301 油槽,未通報主管機關
5/13下游南僑自主檢驗驗出 4.6,超標,但只通知上游,沒有通報主管機關
6/4南僑取得外部檢驗結果 8.0,確認超標
6/11中聯接獲福壽通知,得知南僑那邊驗出不合格
6/25中聯把留樣送愛之味檢驗,得到 4.68
6/29同一件留樣送 SGS,得到 8.1,是法定上限的四倍
6/30中聯才向台中市衛生局自主通報
7/1主管機關進廠查核,要求中聯停工停止出貨
7/5 至 7/6食藥署公布受影響下游業者 257 家,隔天更新為 360 家
7/7 至 7/9下架品項從 232 項一路擴大到 440 項,範圍涵蓋沙拉醬、調味醬、烘焙餡料、即食食品
7/9台中地檢署首波搜索 4 家公司 6 處廠房,約談 11 名被告
7/13教育部在立法院說明,透過食材登錄平台清查全台 22 縣市,共 1380 所學校用到相關油品
7/14台中地院准許扣押 4 家公司名下不動產,法務部說推估金額約 1 億 2600 萬元
7/15 至 7/16宜蘭縣衛生局查出中聯 4 月 1 日生產的一批油沒有列入原申報清冊,確認實際是 30 批,食藥署就漏報再罰 300 萬
7/17中聯總經理原本 2000 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台中地院改裁定羈押 2 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7/2030 批逐批檢驗結果出爐,不合格從 5 批增加到 7 批
7/21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決議,19 批可重新上架,7 批不合格加 1 批無留樣檢體不得上架並銷毀,3 批未出貨的留置管制
7/21消基會啟動團體訴訟,向中聯、泰山、福懋、福壽求償
7/22 至 7/23檢方第二波搜索,這次鎖定廠長與製程、品管人員
7/23行政院會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隱匿或延遲通報罰鍰上限從 300 萬提高到 3000 萬
7/24泰山宣布 4 到 6 月的大豆油相關產品全數作廢,包含那 19 批已被判定合格的
7/27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公布,認定是三層管理缺失疊在一起
7/31中聯提出復工申請
8/3在野黨立委披露台糖五月已知超標,質疑政府一個多月的食安專報隻字未提
8/5台中市政府駁回復工申請。同日食藥署公布 7 月 4 日專家會議紀錄,中聯代表全程列席,與部長先前在立法院的說法不符
8/8資料整理至此,偵辦與修法都還在進行

原因不是一個,是三個疊起來

七月二十七日官方公布第三方獨立調查結果,答案比想像中散。調查小組進廠實地查核之後,並沒有在設備上找到直接產生苯駢芘的證據,指向的是三層疊在一起的管理缺失。

原料端,現有檢測資料顯示部分巴西進口黃豆製成的大豆油,比美國進口黃豆製成的更容易驗出苯駢芘,不同船期的原料品質也有落差。製程端,多項製程參數超出品質管制界限的時候,業者沒有即時採取矯正措施,也沒有建立因應風險的調整策略。檢驗端,明知原料風險比較高,卻沒有提高檢驗頻率,也沒有把苯駢芘這類化學危害完整納入食品安全管理系統去辨識評估。

另外有一項初步調查發現,中聯從二〇二五年起把黃豆原料的熱損率允收標準,從百分之零點五放寬到百分之五。這是否與這次超標有直接因果關係,官方說仍待確認,我也不替它下結論。

但把三件事放在一起看,會看到一個不太舒服的圖像:知道這批原料風險比較高,卻反而把標準放寬,也沒有多驗幾次。

為什麼三道防線全破了

台灣的食用油有三道把關,業者自己驗、定期委外驗、政府市場抽驗。這一次,三道全破。

三道防線,全破
🧪
自己驗,驗不準一整槽上千公噸的油污染分布不均,抽到哪個位置結果就差很多,出貨時又剛好卡在檢驗空窗
🏭
政府抽驗,抽不到中聯的油沒上架,只賣給大廠再加工,政府抽的是貨架成品,抽不到藏在上游的代工廠
🚩
抓到問題的人,被罰了最先驗出超標的下游油廠,因為只通知上游、沒依法通報,也被開罰

這一個月,官方公布的範圍改了幾次

不用形容詞,把官方自己前後說過的話排在一起就好。

項目 較早 較晚 什麼時候改的
超標批號 2 批 3 → 5 → 7 批 幾乎每次都是下游業者通報之後才擴大,最後一次是行政院要求一週內完成三十批全檢才查出
生產批數 29 批 30 批 7/15 地方衛生單位通報,才發現有一批沒被列入中聯自己交的申報清冊
下游業者 不公布 257 家 → 360 家 7/3 官方表示已掌握名單但決定不公布,7/5 改為公布 257 家,7/6 更新為 360 家
下架品項 232 項 401 項 → 440 項 滾動揭露,不是一次到位
中聯罰鍰 1.652 億 1.682 億 / 1.712 億 是否計入 7/16 那筆 300 萬追罰,官方彙整與公司重訊說法不一致
事件起點 6/30 中聯自主通報 5/15 台糖檢驗已確認超標 8 月初法院審理與立委質詢後才被揭露

我不覺得每一次擴大都等於隱瞞,食安調查本來就是邊查邊擴大。但值得記住的是,這些擴大幾乎沒有一次是主動的,通常都在有人通報、有人要求、有人質疑之後。這也是為什麼「什麼時候公布」跟「公布了什麼」一樣重要。

還有一件事要老實說:三道防線那一段我原本寫的是政府抽不到上游代工廠,這個判斷我維持。但要補一句,這次最早驗出問題的是下游業者的自主檢驗,制度真正失靈的地方不是沒人驗出來,是驗出來的人沒有義務告訴政府。

不同品牌,其實同一鍋油

你以為自己在 A 牌和 B 牌之間做選擇,但它們的油可能來自同一家工廠。台灣的食用油高度集中在少數幾家大廠手上,這次的中聯,本身就是幾家大油廠共同的原料來源。品牌不同、包裝不同,最上游那一鍋卻是同一鍋,這也是為什麼一批油可以一次波及幾百家業者。

中聯油脂是一九九五年由泰山企業、福壽實業、福懋油脂三家共同投資設立,分別持股百分之三十三點五、百分之三十二點五、百分之三十三點五。北部由中聯統籌中北部製油業者的供需,南部則以統一、泰華、大成等組成的大統益為主。所以「同一鍋油」不只是比喻,它是股權結構本身,這也順便解釋了為什麼股東能對復工有發言權。

我們不是選擇這樣的油,我們是被選擇的

一桶油要漲,雞排店老闆得買,他不是決定的人,只是被決定的人。這句話講的哪裡只是雞排店老闆,講的是每一個把食物送進嘴巴的人。

官方說可以,股東說不賣

這是這次事件裡最奇怪,也最值得記下來的一段。

七月二十一日,食藥署的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做出決議,三十批油裡面有十九批經過逐批檢驗與上下游核對,確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以重新上架。七批不合格的不得上架並啟動銷毀,另有一批因為沒有留樣檢體可驗,也不得上架,那一批主要供應外銷。

三天後,泰山宣布四到六月生產的大豆油相關產品全數作廢,包含那十九批被判定合格的,不再重新上架銷售。泰山董事長還說,在做不到每一批都經第三方檢驗確認之前,不恢復大豆油產品上市,如果中聯沒有徹底改善,泰山不同意它復工。

官方說安全,出錢的股東說不賣。中間那道落差沒有人解釋,而它其實才是最誠實的一句話:連自己人都不打算靠這份合格報告說服自己。

一千三百八十所學校,和一份沒有公開的名單

七月初,地方政府陸續公布校園清查結果,台北四十二校、新北五十校、台中三十九校加一間教育機構。到了七月十三日,教育部在立法院給出另一個數字,透過食材登錄平台清查全台二十二縣市,共有一千三百八十所學校用到相關油品,都已停止使用並下架。

兩個數字差了將近十倍。原因不難理解,地方查的是第一層的油品本身,教育部查的是食材平台上的全部品項,包含用那批油做成的醬料、餡料、冷凍調理包。但兩個量級的數字同時在公開場合流通,家長沒有辦法判斷該相信哪一個。

到今天為止,那一千三百八十所學校的完整名單沒有公開。曾經有教師團體公開要求主動公布受影響學校名單、使用期間、供應的團膳業者、油品品牌與批號,理由很簡單,不要讓家長一間一間去問,也不要讓每所學校自己承擔壓力。這個要求還沒有被回應。

後來才浮出來的事

八月的第一個星期,這起事件多了三條新線,每一條都不是主管機關自己說出來的。

第一條在法院。台中地方法院審理相關案件時揭露,台糖在五月十一日對中聯 311 油槽的粗油採樣,五月十五日取得報告,苯駢芘超標七倍。台糖拒收那批油,改買 301 油槽的油,然後沒有人通報。官方版本的事件起點是六月三十日中聯自主通報,比台糖確認超標那一天,晚了四十六天。

八月三日,在野黨立委公開質疑:台糖是國營事業,這麼早就發現問題,「全體國人竟然要等到法院介入才能得知」,政府在這一個多月裡的多次食安專報,「一個字都沒有說」。也有立委逐批比對後指出,衛福部七月二十一日宣稱已全面查驗、三十批處理完畢,但名單裡既沒有 311 油槽,也沒有 301 油槽,台糖買過的那兩批都不在裡面。行政院長的回應是「台糖該通報的時候就有通報」,立委則要求說清楚三件事:何時通報,通報給誰,政府接著做了什麼處置。到目前為止,這三個問題沒有完整答案。

照這篇的慣例,官方的完整說法也放在這裡。衛福部的論點是:台糖買的是未精煉的粗油半成品,發現超標就拒收,屬於廠內品管把關,跟中聯把精煉後的成品油繼續出貨給下游是兩回事。把兩案混為一談,反而是在幫中聯開脫。官方另說明 311 油槽為半成品原料油,查廠時已封存,確認沒有外流。這個說法有它的道理,但它沒有回答的是:一家國營事業在五月中就知道這家油廠的油驗出超標七倍的致癌物,而全國的家庭、學校、便當店,又繼續吃了四十六天。

第二條在市政府。中聯七月三十一日提出復工申請,台中市政府八月五日駁回,理由是中聯交出的改善報告仍然把問題歸因於黃豆原料,沒有釐清內部管理與系統性防線失靈的根本原因。出事超過一個月,公司自己的報告還在怪原料。

第三條在一份會議紀錄裡。八月五日食藥署公布七月四日專家會議的紀錄,顯示中聯三名代表從頭到尾列席了要不要擴大下架的討論。衛福部長先前在立法院說廠商報告完就離席,說法對不上紀錄。衛福部的解釋是部長沒有出席那場會議,是從紀錄推斷的,並非刻意隱匿。廠商全程旁聽討論自己處分的會議,這件事本身沒有任何一方否認。

把這三條線放在一起看,會發現同一個模式。問題油是下游業者自己驗出來的,漏報的批次是地方衛生局查到的,台糖那條線是法院審理揭露的,部長的說法是被會議紀錄比對出來的。這一個月裡每一次讓事情更清楚的力量,都來自主管機關以外。制度還在補,問的人不能停。

誰該負責

主管機關認定的核心問題是延遲通報,明明驗出問題,卻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也沒有第一時間把貨攔下來。

16820中聯罰鍰(萬元),隱匿、延遲通報、虛報產量
900福壽罰鍰(萬元)
600泰山罰鍰(萬元)
300福懋、南僑各罰(萬元)

中聯的罰鍰總額目前有兩個版本,官方彙整為一億七千一百二十萬元,公司自己的重大訊息公告寫的是一億六千八百二十萬元,差別在七月十六日那筆三百萬追罰有沒有被計入。兩個數字我都寫出來,不替你選一個。

除了行政裁罰,臺中地檢署已經進行兩波搜索,第一波約談十一名被告,第二波鎖定廠長與製程、品管人員。中聯總經理原本以兩千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改由台中地院裁定羈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中地院也准許扣押四家公司名下不動產,法務部推估金額約一億兩千六百萬元。這起案子還在偵辦。

制度那邊也動了,但還沒到終點

七月二十三日行政院會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法的關鍵是把「通報」從善意變成義務,隱匿或延遲通報的罰鍰上限從三百萬提高到三千萬,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要設置經第三方認證的實驗室,第三方檢驗機構發現異常結果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指定系統,重大食安事件中央可以比照傳染病防治法開設指揮中心統一事權,下架與重新上架的原則也直接寫進母法。

如果這幾條當時就存在,時間表會完全不同。南僑五月十三日拿到超標結果那一刻,主管機關就會知道,而不是等到六月三十日。

不過草案通過行政院不等於通過立法院。修法會議當天,台北市長與台中市長提前離席,台中市長會後直言衛福部臨時提出大量新版條文,各部會看法分歧且沒有經過整合。所以這件事的下一個追蹤點,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怎麼審、各黨版本差在哪裡。這一段我會繼續看。

不用慌,你可以做這五件事

核對三件事再說。 品牌、品名、批號三個都對上才是問題品,不需要把家裡的油全丟掉。現在還要多看一件事,官方同時有「強制下架」和「可重新上架」兩份清單,別只查前者。

退貨有期限,是九月三十日。 泰山、福壽、福懋三家都受理到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福壽可憑購買證明與商品在五股、沙鹿、台中港、高雄橋頭、高雄大社辦理,已開封或只剩空桶也收,不方便前往可請物流協助,費用由福壽負擔。泰山凡四到六月購買公告品項者不分印製批次都可申請退款,沒有發票但能提出購買資訊的,會安排到府回收,客服 0800-079080。福懋不論是否開封,憑產品或空桶申請回收並由專人現金退款,客服 0800-888255。

超商鮮食也有退費,別漏掉。 聯華食品代工 7-ELEVEN 的八十項鮮食列入疑慮範圍,四月十三日到二十三日購買者,結帳時有報會員的會陸續退費到 OPENPOINT 零錢包,沒報會員的可在七月十五日到八月三十一日持發票或消費證明到門市辦理。好市多也在七月二十三日公告十二款商品啟動退貨。

現在多了一個選項,團體訴訟。 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請消基會與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對中聯、泰山、福懋、福壽提起團體訴訟,訴訟費用依食安法由衛福部食安基金支應。做法是先到衛福部網站查「強制性下架產品下游業者清單」,確認自己有沒有買到公告期間的產品,有的話再填參加意願表單。消基會主張的損害不只是商品本身,還包括健康權受侵害、對食安的信賴被破壞、暴露在致癌風險下的精神焦慮,以及未來健康監測的必要成本。

照顧好自己就好。 短期少量不必恐慌,苯駢芘在體內代謝算快,通常數天到一兩週排出。均衡飲食、多蔬果多喝水,有不適再就醫並保留紀錄。

順便學一件事,油到底該怎麼選

先說清楚,大豆油不是毒藥,它便宜、油味淡、好加工。但這次事件正好暴露它加工環節多的特性,原料是進口黃豆,採收後要高溫乾燥,之後幾乎都要溶劑萃取、高溫精煉,每一道都是可能帶進加工污染物的環節。Omega-6 比例偏高,也不太適合反覆高溫油炸。至於這次超標的成因,官方調查指向原料來源、製程管控與檢驗頻率三層疊加,不是單一設備問題,前面那一段有寫。

沒有一種油適合所有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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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烹調方式選油特級初榨橄欖油、苦茶油從涼拌到一般家庭炒菜都可以,長時間高溫油炸再換更耐熱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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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選越少加工的油冷壓初榨沒有經過溶劑萃取和高溫精煉,比較不會有這次的加工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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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油燒到冒煙、別重複油炸任何油反覆高溫都會產生氧化物和反式脂肪,這比選哪個牌子更影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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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著用、適量就好不要長期只靠一種油,買小瓶一點、放陰涼處、開封後盡快用完

我們該拿回的,是選擇權

這件事還沒結束,問題油的流向還在追,回收數字還在變。我們該拿回的,是本來就該有的選擇權,是知道自己吃了什麼,是出事的時候有人清清楚楚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讓我們自己決定要不要吃。被選擇久了,人會忘記自己本來可以選擇。

事件走到第五週,有些事變清楚了,有些反而更明顯地空著。七批不合格的油進了銷毀程序,十九批被判合格,可是連股東都說不賣。一千三百八十所學校的名單沒有公開,實際回收了多少、已經被吃掉多少,也沒有官方推估。那一批沒有留樣檢體的外銷油去了哪裡,同樣沒有答案。

我沒有調查權,也不是專家,我就只是一個會買油、會吃便當、也會擔心的人。我能做的,是把散在幾十則公告和上百則新聞裡的東西拼起來,讓你不用自己一家一家對名單,不用在兩個相差十倍的數字之間猜哪個是真的。

制度可以修法補起來,這次也真的在補。但補完之後我們還是需要有人一直問下去,因為被選擇久了,人會忘記自己本來可以選擇。

資料整理至 2026 年 8 月 8 日。這不是官方整理,我也只是一個會買油、會吃便當的人,只是剛好願意把散在各處的資料拼起來。來源為主管機關公告與公開報導,受影響品項、名單、回收數字仍在變動,最終請以食藥署官方公告為準。文中若有數字出現兩個版本,我會兩個都寫出來,不替你選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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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來源(15 項,點開查看)
期刊文獻
  1. EFSA (2008).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in Food. Scientific Opinion of the Panel on Contaminants in the Food Chain. EFSA Journal 724
  2. Sánchez-Arévalo C.M. et al. (2020).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in edible oils: An overview. Comprehensive Reviews in Food Science and Food Safety
  3. Chen Y. et al. (2012). Evaluation of Benzo[a]pyrene in Food from China by HPLC-Fluorescence Detec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and Public Health
法規與官方資料
  1. IARC 專論第 100F 冊 Chemical Agents and Related Occupations(苯駢芘列一級致癌物)
  2.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食用油脂苯駢芘限量 2.0 μg/kg),全國法規資料庫
  3. 衛福部食藥署:食藥署說明大豆沙拉油超標油品回收處置情形
  4. 臺中市政府問題油品資訊專區:中市府駁回中聯復工申請
  5.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動委員會質詢紀錄
報導與其他
  1. 報導者(2026)「中聯油脂案」第三方調查結果公布:苯駢芘超標成因多重
  2. 食力 foodNEXT(2026)1300 噸中聯苯駢芘超標沙拉油流去哪?257 業者受影響
  3. 中央社(2026)中聯油脂提復工申請 中市:未釐清原因依法駁回
  4. 公視新聞(2026)食藥署會議紀錄曝中聯全程列席 衛福部澄清未刻意隱匿
  5. 風傳媒(2026)中聯油脂隱匿下架批次遭食藥署重罰 300 萬
  6. 聯合新聞網(2026)致癌油團體訴訟啟動 即起登記
  7. 公視新聞(2026)消保團體受理問題油團訟 估求償金額超越頂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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