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

棄養的代價:全台14萬隻流浪狗,與僅剩約500隻的石虎

全台則佑

前幾天發生一件讓我理智線差點斷掉的事,我去鄰居家送禮物,他卻跟我抱怨,說他把家裡的狗載到很遠的山上丟,結果狗居然自己跑回來了,他的語氣好像是狗做錯了什麼,我聽完腦袋嗡嗡作響,只想問他,你會把你爸載去山上丟掉嗎,你會把你女兒丟在深山裡嗎,我把禮物送完,非常嚴肅地告訴他,你要養牠,就要為牠的一輩子負責,憑什麼棄養人家,然後我就走了。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想著那種心態,「算了啦,反正有人會養」,我們總以為離開就能解決問題,可其實留下來面對,才是最難也最該做的事。

你以為丟掉的是一隻狗,不對,你丟的其實是責任感

📺 本文改寫自影片:https://youtu.be/6YY7cA1WKJk

這個議題,我猶豫了很久

流浪動物的議題我猶豫了很久要不要碰,因為它很容易變成吵架戰場,愛狗的、護生態的,兩邊都覺得自己在救動物,也都在氣對方,我有我的立場跟想法,但我不想選邊站,我想做的是把兩邊都看清楚,然後告訴你,真正的問題其實出在最前面那個丟下狗的人,指責很容易,理解很難,我選擇理解。

先給你兩個數字,全台灣的石虎估計只剩下約500隻,而根據農業部2024年的最新全國調查,全台遊蕩犬估計還有14萬1584隻,500對上14萬,看到這個比例,你大概可以感受到我為什麼焦慮。

一段長達半世紀的連續劇

台灣的流浪狗問題不是今天才有,而是一段長達半世紀的連續劇。

70年前,狂犬病的恐懼籠罩台灣,政府大規模捕殺野狗,血腥又粗暴,50年前,台灣經濟起飛,飼養寵物成為社會地位的象徵,養不完的生命成了棄養的來源,30年前,《動物保護法》立法,社會喊出尊重生命,10年前,零撲殺政策上路,看似人道,但遊蕩犬數量卻一路攀升,從2018年的14.6萬隻增加到2022年的15.9萬隻高峰,一直到2024年的調查才首度反轉,回落到約14.1萬隻。

14萬隻是什麼概念,全台灣麥當勞的員工大約兩萬多人,等於有將近七倍的麥當勞員工數量在街頭遊蕩,你就知道這個問題的規模有多大,而且數字稍微下降,不代表山裡的衝突變少,野保團體就指出,野生動物被遊蕩犬攻擊的情況仍在惡化。

人類買寵物,跟夾娃娃機差不多

每個年代都有最流行的寵物,過去是貓咪、狗狗、綠鬣蜥,現在是守宮、兔子、天竺鼠,未來可能是鸚鵡跟水豚君。

人類買寵物,就像買新手機一樣,上市時搶翻天,用久了卡頓、退流行,最後一丟了之,唯一的差別是,手機不會流血,不會哀嚎,不會追著你哭喊,寵物唯一的錯誤,就是跟錯主人。

抽到「Q萌款」,爽,馬上發限時動態,抽到「破壞王」,怎麼會抓沙發咬衛生紙,丟掉,抽到「拉屎款」,怎麼會亂大便,太噁了吧,丟掉,還安慰自己這叫放生,免費贈送大自然。

丟掉的狗不會消失,牠們只會進化

被丟掉的狗不會憑空消失,牠們只會進化,進化的方式有三種。

第一種是街頭幫派模式,五隻狗追一台機車,成功逼人摔車上新聞,第二種是生態破壞模式,石虎、穿山甲這些瀕危動物,變成狗群圍剿的對象,想像一下台灣的梅花鹿開了一場生態記者會,牠一瘸一拐走上台,苦笑著說,我的家人不是死在獵槍下,而是被流浪狗欺負,穿山甲也舉起殘缺的尾巴無奈地說,我們快撐不下去了,第三種是病毒快遞模式,狂犬病隨時可能捲土重來,對著台灣說,嗨,想我嗎。

所以棄養從來不是讓動物回歸自然,而是社會問題,甚至是生態問題。

法律看起來很嚴格,但罰不到人

理論上《動物保護法》很嚴格,棄養最高可罰15萬,行政院今年初也拍板了修正草案,要把棄養罰鍰一口氣提高到最高100萬,但實際上呢,要抓到現行犯才有證據,誰會在山裡面裝攝影機,結果棄養的成本只存在心裡,甚至有些人還覺得自己做了好事,關於這次修法哪裡有力、哪裡無力,我在〈動保法修正〉那一篇有完整分析。

愛心與可愛,都會過期

流浪狗的樣貌很多元,通常跟你在路上看到的寵物不一樣,牠們毛髮髒亂,在垃圾堆翻找食物,或成群結隊,有人餵牠們,說這是愛心,結果導致群聚、攻擊性、環境髒亂,有人愛牠們,稱牠們毛小孩,但在可愛過期之後,牠們就被丟掉。

最諷刺的是,這些理由如果用來丟掉小孩,大家會覺得荒謬至極,但因為對象是動物,卻好像情有可原。

養寵物之前,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想要改變,法律重要,政策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每一個想養寵物的人,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第一,無論寵物健康與否,我能不能陪伴牠超過十年,第二,我能不能接受牠不是永遠可愛,而是偶爾很煩,或者一直很煩,第三,我願不願意為牠改變生活,而不是要求牠來適應我的生活。

如果三題有一題答不出來,請你去買抱枕,因為抱枕不會亂咬,不會亂拉屎,更不會跑去追穿山甲。

台灣的流浪狗問題,本質上就是人類的慾望,買寵物的衝動比買最新iPhone還熱血,棄養寵物比丟掉那件掛了十年的毛衣還無情,唯一不同的是,被斷捨離的是生命。

如果寵物是家人,家人就不能被丟掉

你可以做的事

這麼大的問題,我一個做內容的能改變什麼,不過改變從來不是一個人做完一件大事,而是很多人各自做了一件小事,我負責把事情講清楚,你負責把它記住、傳出去,我們分工合作。

  • 養寵物前,認真回答上面那三個問題,答不出來就先不要養
  • 用領養代替購買,讓收容所裡的生命有第二次機會
  • 幫家裡的毛孩打晶片、辦寵物登記、絕育,這是最基本的飼主責任
  • 看到疑似棄養的行為,撥打1999或向縣市動保處通報
  • 把這篇文章分享給那個正在考慮養寵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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